• 安吉县综合执法局首次对乱丢烟头行为进行处罚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9-18  /  浏览:1147 次  /  


  近日,天荒坪镇白水湾集镇某餐饮店老板纪某吸烟后,将烟头随手扔在了店门口。这一不经意的举动,被正在巡查的县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发现,队员立刻上前,对纪某进行执法。这是该局首次对乱丢烟头的行为进行处罚。

  烟头是破坏城市环境的一大污染源,乱丢烟头的现象屡禁不止。绿化带内、窨井盖边,总能发现烟头。创建文明城市,是一场对不文明行为的革命,要对不文明行为发起挑战。为了倡导文明吸烟理念,引导文明吸烟行为,不断提升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整体形象,县综合执法局天荒坪执法所试点对乱丢烟头的行为进行执法。

  据悉,执法具有充分法律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应当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违反规定的,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出于人性化考虑,执法人员告知纪某对于首次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由当事人主动申请参与社会服务来折抵罚款。纪某立即提出申请,走上街头成为一名志愿者,参与“低头弯弯腰,烟头不落地”活动。在捡齐15个烟头后,执法人员作出抵消罚款的决定。“难为情,因为我个人的不文明行为影响了文明安吉的形象。参与捡烟头的社会服务,我觉得很有意义,也希望带动其他人不要乱丢烟头。”纪某说。

  对乱丢烟头执法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天荒坪镇山河村村民高卓表示,以前地上烟头随处可见,很不美观。“环境是大家的,理应自觉爱护环境。”环卫工人也很高兴,“烟头会卡进地砖逢里,很难扫,经常都是用手抠出来的。”如今乱扔烟头行为减少了,工作量有所减轻。

  在开展执法前,天荒坪镇已经进行充分宣传动员。此前,天荒坪镇团委与农商行天荒坪支行联合开展首期烟头换好礼活动,仅一个上午就收集了4.8万个烟头,营造了良好氛围。该镇还在集镇范围每隔150米安装灭烟器,让烟头有处可去。“我们还广泛发放宣传倡议书200余份,号召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不随手丢烟头。”天荒坪执法所工作人员郭施舒介绍,执法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终目的在于促进不文明行为转变,有效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截至目前,天荒坪执法所共制止乱丢烟头行为30余起,开展社会服务折抵处罚5次,处罚乱丢烟头行为2起,“烟头不落地”正成为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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