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民工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政策来支持农房改造。近日,市新农办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民工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帮助农民工提高解决自住住房能力,支持农房改造建设。“这样既能解决农民工公积金制度建立后的使用问题,又解决农房改造中农民工资金不足问题。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农房改造建设试点工作,让更多缴存公积金的农民工在农房建设中享受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
自从我市于2003年在全国率先系统地开展了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扩面工作以来,我市目前已有5400多家非公企业的13万多人建立了公积金账户,惠及进城务工人员8万多人。
记者了解到,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农民工除了可享受面上的基本政策外,还可享受优惠政策。一是缴存低门槛。按照企业养老金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乘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各8%的缴存额标准缴存。二是租房可提取。在城镇缴存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的农民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凡在试点村镇范围内的农民工租房提取可凭租房协议和试点村镇证明等相关凭证办理提取,提取额度、时间参照现有租房提取政策。三是按月冲贷款。凡农民工符合按月冲贷条件,在目前保留12个月月还款额的基础上,可用每月缴存公积金冲抵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四是优先放贷。在当前贷款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凡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农民工可优先安排放贷资金。五是贷款可贴息。凡符合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条件的农民工,可享受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对低收入的农民工贷款户,补贴当年支付贷款利息40%至50%的优惠政策。
为了让更多的企业和农民工进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今年我市将重点组织实施“1050”工程,大力推进全市1000家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到今年底,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人以上的企业要求建制全覆盖,完成每家企业扩面新增职工达20%以上。同时为已建制的缴存职工提供政策支持,通过购建房贷款、提取和租房提取逐步提高使用率。到今年底,我市农民工公积金制度使用率达15%,到“十二五”期末使用率达30%以上。
来源:湖州日报